近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二審出具判決,支持鞋帽公司與某企業(yè)債權債務糾紛中的絕大部分訴訟請求,維護了國有企業(yè)權益,使這樁源于近20年前的歷史遺留問題告一段落。
該歷史遺留問題始于2003年初,歷時多年始終未能妥善解決。自省國資公司接管后,鞋帽公司加大了處理本起歷史遺留問題的力度,在協(xié)商未果后于2020年1月向鼓樓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鼓樓區(qū)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間出具一審判決,判決結果對鞋帽公司不利。
鞋帽公司收到一審判決后第一時間向省國資公司匯報,在省國資公司法務部的指導下,鞋帽公司主要負責人迅速調整思路、做出決策,總法律顧問牽頭組織法務部重新收集、梳理證據(jù),分析論證新的觀點及論據(jù),最終在二審時取得了預期的結果,可為公司挽回近800萬元人民幣的損失。
下一步,鞋帽公司將著手啟動本案的后續(xù)工作,將本起案件的成功處置作為新的起點,依托公司實施的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實施辦法的法治工作基礎,確保全面依法治企戰(zhàn)略在公司得到貫徹落實。